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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5-11-12

学院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创新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联合基金计划(简称“省博士基金计划”)管理方式,加快培养一批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青年科技人才,经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度省博士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博士基金计划支持方向
    1、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和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一批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良好预期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
    2、依托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等,鼓励和支持获得博士学位并参与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研发平台建设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攻关。
    3、面向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需求,优先支持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进站博士,探索产学研合作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的模式,加快培养一批企业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4、优先支持一批具有创新潜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海外归国博士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促进其尽快成长为未来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二、省博士基金计划层次
    2016年度省博士基金计划分4个层次。一是一般联合基金计划;二是封闭联合基金计划;三是开放联合基金计划;四是优秀博士基金计划。
    1、一般联合基金计划面向我省广大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博士。采取1:1比例联合支持的方式,省级财政资金支持5万元,承担单位支持5万元,总支持强度10万元。(我单位可以申报此项)
    2、封闭联合基金计划面向我省部分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符合条件的博士。根据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申请,择优选择一批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单位,开展定量联合资助符合条件的博士,并采取3:7比例联合支持的方式,省级财政资金支持3万元,承担单位支持7万元,总支持强度10万元。
    3、开放联合基金计划面向省内外广大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博士。根据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申请,择优依托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创新平台作为试点,围绕创新平台的主要科研方向资助一批符合条件的博士,并采取3:7比例联合支持的方式,省级财政资金支持3万元,联合单位支持7万元,总支持强度10万元。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原则,人事关系可不作为硬件条件。
    4、优秀联合基金计划面向我省广大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博士,省级财政资金全额支持10万元。优秀联合基金项目在一般联合基金项目和封闭联合基金项目中择优产生。
    三、省博士基金计划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须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获得博士学位不满3年(依托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项目申请人,申报条件只要符合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即可)。 
    2、各项目申请人每人每年限报一项,不再受理已获该计划资助的博士申报。一般联合、封闭联合、开放联合基金之间不可兼报。本年度受理申报的省博士基金计划项目,原则上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
    3、已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人员(指项目第一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省博士基金计划项目。
    4、依托单位应当具备必要的实验研究条件,研究工作应当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可行的技术方法或技术路线,项目预期研究目标可在2-3年完成。
    5、对于未报送2015年度省博士基金计划项目合同书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受理其推荐2016年度省博士基金计划项目。
    6、2016年度省博士联合基金计划实行限项申报。本年度申报1项。
    7、申报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

8、我单位申报人员请事先提交纸质及电子材料一式一份至科技产业处,经专家初审后择优推荐,进行网络申报,纸质及电子材料上交截止日期:11月17日。
    四、省博士基金计划申报程序及要求
    2016年度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址为:www.lninfo.gov.cn)。
    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联合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2日。    

联系人: 科技产业处
    电  话: 89800911
    

 


附件1:辽 宁 省 科 学 技 术 基 金项 目 申 报 表.doc

附件22016年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联合基金计划推荐汇总表.doc 

科技产业处

201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