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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19-04-12

关于开展2019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沈阳高校人才资源优势,服务沈阳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振兴,鼓励高校及其部门、院系、创新团队以及专家学者围绕沈阳市重点工作及相关需求开展服务实践和理论研究,市教育局(市委教科工委)决定继续开展 “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围绕发挥高校优势,服务沈阳全面振兴,支持高校内涵建设,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目标,确定如下4类立项范围:

1.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类。沈阳高校及其各部门、院系或创新团队围绕沈阳智能制造系统、传统制造业升级、“电动沈阳”计划、产业互联网建设、航空产业、人工智能、军民融合、智慧医疗、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育壮大,打造营商环境一流城市等重点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在组织协调、力量凝聚、机制完善、成果汇总等方面积极实践,开展服务合作,预期能够取得明显成效或良好社会反响的工作项目。

2.建设高端智库,辅助政府决策类。针对2019年沈阳高校改革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研究院建设以及服务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或实践探索,为沈阳市制定出台政策提供重要参考的工作项目;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创新沈阳、扩大沈阳对外开放、支持沈阳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进沈阳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沈阳中心城市功能品质研究、推进沈阳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以及我市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空白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分析,能够为促进沈阳城市发展、社会科学管理等提供重要参考的工作项目。

3.突出需求导向,服务内涵发展类。围绕沈阳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需求,对沈阳市目前急需、支撑作用明显、未来有良好前景、有较好发展基础的学科、专业建设项目,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高校开放资源,搭建的服务导向明确、运行规范高效、成果转化顺畅的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科学数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发挥优势特色,服务民生发展类。高校充分发挥行业特色和资源优势,2019年在服务沈阳民生发展中将取得显著效果的成果转化或其他优秀服务项目。

二、立项步骤

1.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申报项目的主体须是各单位或单位内的部门、院系以及其他创新团队,而非个人。每个项目可以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不少于2000字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拟实现目标,项目组织实施计划,项目的预期应用等内容),

《2019年高校“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

上述材料请于4月24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办公自动化系统邮箱。

2.项目评审。

市委教科工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3.项目开展

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申报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过程中注意收集、保存形成的文字和影像资料。

4.项目验收

立项项目完成后,市委教科工委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项目负责人应于11月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至科技处:

《2019年高校 “双服务”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

项目总结报告(不少于2000字)及项目成果材料(三份);

项目实施过程以及成果照片(每份5张)。

5.项目资助。根据验收评审结果以及确定的项目等级给付资助经费。

三、有关要求

1.学院各单位、部门要紧扣需求、注重实效,坚持立项项目与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突出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针对性研究,项目成果要具有理论深度、现实意义,应用对策性研究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此为牵动、推进内涵建设,强化“以贡献求支持,以服务促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拓宽服务领域。

2.附件2为验收审核表,项目申报时不用填写上报,我单位申报项目经沈阳市教科工委评审立项后,结题验收时填写上报。

 

 

联系人:徐国锋     电话:89800911

附件:附件1 2019年高校 “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2 2019年高校 “双服务”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doc 

                       科技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