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9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分为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一)重点攻关项目
1.依托我省高校学科范围广、科研资源充足等方面优势,努力攻克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建筑、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食品安全、生态安全、航空航天材料及零部件制造、储能装置、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和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控制。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并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有一定经验,项目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通过科研团队的带动,形成独特优势;项目应依托教育厅级以上科研平台。
(二)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高校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引导作用,加强校际、校所、校企、校地合作,在广泛征集省内主导产业创新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引领辽宁传统产业省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实质性企业合作基础,项目依托单位应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组织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技术合同,切实解决企业需求。
(三)面上项目
1.支持高校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战略性研究,聚焦重大、重点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2.项目负责人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可根据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
(四)青年项目
1.鼓励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校青年科研人员“敢打敢拼”,依托科研项目,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开展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研究学科以及脑科学、生命科学、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考古学、艺术史等领域创新性研究。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科研学术潜力,要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创新者、开拓者和奉献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讲师职称以下。
二、其他要求
1.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可吸纳3名以上在校学生。
2.各单位应严格把控申报内容,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获批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立项(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起始时间为9月20日)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4.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5.项目经费预算中,尽量不要出现其他支出。管理费比例为总经费的5%。
三、项目申报
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由各单位按照申报要求,整理报至科技处,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青年项目由省教育厅集中遴选。
项目类别 |
拟资助额度 |
重点攻关项目 |
自然科学类5万/项 |
人文社科类3万/项 |
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 |
自然科学类5万/项 |
人文社科类3万/项 |
面上项目 |
自然科学类3万/项 |
人文社科类1.5万/项 |
青年项目
|
自然科学类3万/项 |
人文社科类1.5万/项 |
四、材料报送
请于8月24日11: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包含:
1.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面上项目报送项目申请书(附件2-4,电子版,纸质版1份)、《2022年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附件5,纸质版1式2份,电子版1份)
2.青年项目报送《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书》(附件6,纸质版1式2份,电子版1份)
3.《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
4.重点攻关项目申报须同时附《项目推荐函》(附件9)(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并由所在平台负责人签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锋13898831389 610599
电子邮箱:xgf-1133l@163.com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重点攻关项目)申请书》
3.《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服务地方项目(揭榜挂帅))申请书》
4.《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申请书》
5.《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22年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简介》
6.《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书》
7.《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
8.《单位承诺函》
9.《项目推荐函》(重点攻关项目)